赔偿案例
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但双方均有意向续订的,双方可以通过网络续签电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意向续订劳动合同,应及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实践中,公司和劳动者均有意向续签劳动合同,但因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办理续签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有能力与劳动者通过网络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完成合同续订事宜,故在疫情期间,用电子形式续订劳动合同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疫情发生后,确实存在个别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合同续订困难的情况发生。因当前尚无针对企业停工停产无法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或政策解释,故建议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相关规定,通过电子形式做好合同签订、续订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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