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2.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作年限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 这样的情形下,员工领到经济补偿后,到社保部门投诉员工未缴
近期,有好几位劳动者向我们反映,他们公司在发1月2月工资的时候,把绩效工资和奖金这部分,都给扣除了。公司这样的做法到底合理合法吗? 01 首先绩效工资和奖金
案例分享:闫先生今年年初入职一铝制品厂,在磨光车间当上了工人。该厂特别是磨光车间金属粉尘污染严重,干了没几个月,闫先生就觉得肺不好,于是闫先生提出辞职。 入厂以
小刘是公司的一名年轻销售,公司按其签下的客户订单发放提成,这也是小刘收入的主要来源。今年因为格外认真工作
答:绝对不能。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答:需承担如下两个责任: (一) 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如果被认定为欺诈,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
答:可以保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有其他好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实践中,很多小型公司破产后不进行清算即违法注销公司,并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予支付,更别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了,那么,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