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案例
小明进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不仅不给小明买社保,还经常周末安排小明加班。吃苦耐劳的小明心中虽然有异议,却还是兢兢业业、听从公司的一切安排。不料,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开始不断辞退员工,小明想着自己一向听话,裁员肯定轮不到自己。某天,公司人事突然一纸辞退令,让他第二天就不需要上班了。小明懵了,然后是愤怒、是不甘。他要公司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明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都可以获得吗?
不可以。
我国法律对此就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
其次,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是不一样的。员工被公司违法辞退主张的是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获得存必须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就是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
当然公司未为小明缴纳社保、还不发加班工资,显然是满足经济补偿金的获得条件;而小明也确实是被公司违法辞退,也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是两者不能同时获得,法律禁止两者同时取得的原因是两者实际上起着惩罚违法行为、补偿损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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