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实践经常会遇见很多时候公司方都会选择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又或者是因为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来教你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蒋某于2019年4月9日入职于深圳某公司,任职主板维修技术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蒋某每天辛勤工作,兢兢业业,但公司因周转不开等理由长时间拒不支付蒋某工资,在蒋某明确提出要结清工资再继续工作这一合理请求时,谁料该公司直接消除了他打卡上班需要用到的指纹,蒋某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当找到公司沟通时,公司作为强势的一方咄咄逼人,把责任都推到了蒋某身上,无奈之下蒋某通过多方考察,委托了文开齐律师帮助自己维权,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下:
案件结果:
1、蒋某与公司在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该期间的工资差额6446元;
3、公司支付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77元;
4、公司支付蒋某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8507元;
5、公司支付蒋某律师费47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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