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基本案情:
汪女士是深圳某学校的执业教师,在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未续签劳动合同,于是汪女士找到文开齐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
案件进展:在文开齐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赔。
文律师点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至此,提醒各位劳动者在工作时,注意保管单位为自己出具的相关材料,以备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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